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支持北京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相关 要求,推动怀柔科学城尽快形成“人气”和“科研气”,促进中科院、北京市配套资源有效衔接,保障中科院在怀柔科学城承建、参建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及院市共建交叉研究平台等26个平台的有效利用,加快原创性引领性成果产出,为建成世界一流原始创新高地奠定基础,现发布激励政策。
第一条 按照“总量控制、保证质量、科学分配、专项专用、动态调整”的原则,为院属研究所新招聘的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3年以内(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优先)、落户怀柔且在怀柔科学城工作并居住的优秀工程技术支撑人才给予编制倾斜支持。
第二条 为院属研究所在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指标分配、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指标分配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专项用于支持在怀柔居住且参与怀柔科学城建设的青年骨干人才。
第三条 提高院属研究所在怀柔科学城工作并居住的特别研究助理、非事业编制工程技术支撑人才的薪酬补助比例,院按照研究所发放其薪酬标准的70%给予经费补助。
第四条 为院属研究所进驻怀柔科学城开展工作提供特别支出费用,支持院属研究所统筹解决聘用人员和学生在怀柔科学城工作及居住存在的问题。